森豪骗贷大案暴露监管缺失 首度追究律师失职责任200多名虚假购房人未被起诉有争议 随着案件走向尾声,整个骗贷过程各项环节也开始全盘浮现。看似复杂的案件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开发商、银行、律师、虚假购房人四方串通合谋,大量骗取银行个人贷款。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套路,却不断在国内各城市中一再重演。从湖南郴州李树彪案、河南郑州康明案,到上海姚康达案、曲沪平案,均为手法相同的要案。这类案件为何屡禁不止?背后究竟显示了怎样的监管缺失? 轰动京城的森豪公寓7.5亿元骗贷案日前进入最后庭审程序。这场由开发商、银行、律师、虚假购房人四方合伙上演的骗局,最终以前3个关键角色遭法律诉讼而收场。 1月10日,森豪案最后的两名涉案律师孔卫东和战军在北京二中院受审,他们被指为虚假购房人出具161份失实法律文书,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而各界关心的200多名虚假购房人侥幸未获起诉。“这是公司犯罪的特点,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公诉人解释称,虚假购房人或法律意识淡薄,或迫于公司压力才充当虚假购房人,因此不予起诉。 7.5亿骗贷始末 “回顾整个事件过程,只要一个关口把住了,问题就不可能会发生。”北京大学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冯科(冯科博客,冯科新闻,冯科说吧)感慨道。 森豪公寓位于北京朝阳门内大街南侧,占地面积12700平方米,距离王府井咫尺之遥。自1993年被北京市政府规划为危改项目后,项目几经转手,最后落到由邹庆控制的北京华运达公司手中,承建方为北京市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 1998年,由3栋9层联体公寓楼和1栋15层酒店式公寓楼组成的森豪公寓项目结构封顶。但随后建筑施工方全部撤离工地,原因就是邹庆的华运达公司没有如约支付费用。 邹庆,一度是北京房地产业界的风云人物。他今年42岁,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20年前,邹还曾两度被劳动教养,在狱中度过总共4年时光。 做过一段服装和汽车配件生意后,邹庆的命运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发生突变。凭借与银行积累的良好关系,他辗转获得森豪项目,前期运作资金也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 [1][2][下一页] 本系统支持键盘方向键←和→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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