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所得税并非只能向税务机关缴纳,接受税务机关委托的有关部门也可代为征收。
日前,有业主向本报询问有关个人房屋所得税应如何缴纳,为此,记者采访了税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北京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税费征收,主要有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及委托代征两种方式,出租房屋的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的征收窗口,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一些代征单位缴纳相应的税款。代征单位主要以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如部分区县地税部门会委托本区的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的税费,还有一些区县委托本区的街道办事处代征。
业主如果对本区税费征收有疑问,可向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了解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