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义乌江东街道后成一区的王伟忠给本报记者打来求助电话:我的一套房子被一个外国人租去一年多了,他现在人也不见,电话也打不通,租期超过4个多月,我想打开房子将他的东西搬走,但又担心违法,不知道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记者江胜忠核实报道:王伟忠的房子在江东街道的后成一区16幢。去年1月26日,在义乌经商的尼日利亚人波尼菲斯向王伟忠租赁了一个套间 ,并签订了一份至2006年1月25日期满的租房协议。
眼看到了期满续租的时间,王伟忠这才想起要找波尼菲斯问问要不要续租。但奇怪的是,对方留下的手机号码停机,而房间的房门再也没见他来开过。王伟忠询问了租住在隔壁的另一名尼日利亚商人,回答是波尼菲斯已在春节前回到了非洲。为此他向村两委求助,村干部表示这件事有点难办,让他再等一段时间;派出所民警说这种事情警方也很难处理。
上月,王伟忠联系上了波尼菲斯在义乌的一名中国籍生意伙伴,对方说,波尼菲斯暂时不来义乌,但他还继续租房,并会在近期将所欠房款寄出。但这两天,对方却说波尼菲斯可能不会回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城区房管所的一名负责人。他说,一般房东不能擅自撬门入内将承租户的东西搬走或抛弃;其次,房子租赁给外商居住或者开办办事处,最好能够在房管部门的见证下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供备案。至于解决的办法,或许公证处能提供类似服务。
记者转而又来到义乌市公证处,一名潘姓副主任表示只能走法律诉讼这条路。另外,他还提醒市民在租赁房子时可以约定“期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承租户通知不到或者拒不搬出,租赁一方有权清理房间”的条款,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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